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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6-16 11:39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高校新入职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帮助参训学员强化提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着眼高校新入职人员职业引导,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工作基本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立足高校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帮助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尽快站上讲台。

二、培训方式及对象

我校2021年度教师岗前培训采取省高师中心集中培训、教师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

(一)省高师中心集中培训: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培训对象为新引进或调入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目前从事思政工作且已(拟)承担思政类课程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其中,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已获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不参训。

(二)教师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两种形式。线上学习教师登陆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

source),进行网络课程学习。课程自修要求教师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教材待培训人员确定后来人事处领取。培训对象为参加省高师中心集中培训教师。

(三)校本培训:主要包含师德师风、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能力培训等内容,主要采取线上模式,教师自学为主。

三、培训考核

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高等教育发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三门课程全部合格者,颁发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四、工作安排

(一)省高师中心集中培训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7月5日

报名网址:http://39.100.64.169/

2.考试时间:8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教师个人自学

网上学习时间:自网上报名成功起,教师登陆线上学习平台,7月14日-8月22日为网上学习时间,学员须在此期间完成线上学习。用户名为身份证号(X须大写),初始密码为123456。

个人课程自学时间:截止8月22日,按照规范要求,分别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教师登陆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提交。

五、培训费用

省高师中心收费标准: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培训资料费120元/套,合计760元/人。参加省高师中心集中培训且获岗前培训合格证教师的培训费用,学校统一结算。未按期取得合格证者,补考或重修费用由教师个人自行承担。

六、校内程序

(一)拟参训教师先网络报名,学校负责审核。

(二)网上审核通过的教师,由所在单位填写《2021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人事群下载),负责人签字盖章,7月5日前交人事处(含电子版)。

七、工作要求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参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前提条件。参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各项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拓宽视野,更新知识,提升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各岗位特点,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岗前培训活动。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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