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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018-04-19 18:17   审核人:   (浏览次数:)

为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需要,经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核准,学校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博士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或相关专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工作等经历的可放宽到50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海外博士学位、海外研修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工作等经历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 “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包括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所有岗位全部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双证,不含专升本),硕士阶段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阶段为全日制双证博士。

(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开展。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whp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学院”,也可通过招聘会报名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

(2)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502室。

3.应聘材料要求:应聘人员须填写并提交《武汉轻工大学专任教师招聘报名表》(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清单、论文检索报告(含中科院分区)。毕业证取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通过资格初审后转校内各学院(部)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核查,并由各学院(部)通知审核通过人员参加面试考核。

(三)笔试、面试

本次招聘对象全部为博士研究生,根据规定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按照1: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各学院(部)组织考核面试,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测试、教学能力测试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各学院(部)另行通知。

(四)考察: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学校依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和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

(八)聘期管理:学校对新进教师按相应类型岗位签订三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按照教师类型进行培养、聘期考核和管理(含职称晋升等)。对进校后首次三年聘期考核不合格(含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违反学术道德等)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027-83955541(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邮编:430023)

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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