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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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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现岗位为专任教师;系统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学任务的专职辅导员。
2015.02
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根据2006年工改相关文件精神,对2013年1月份在职在岗并参加了2012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人员晋升一级薪级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