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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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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30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2017年9月10日,将迎来我国第33个教师节,学校将为光荣执教、从教30年的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现将光荣执教、从教30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采取“教职工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汇总、学校查档认定表彰”的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单位在做好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申报,由单位填报《光荣执教、从教30年申报表》(见附件),请各单位尽快交人事处劳资科,以前年度已经表彰过的教职工不再重复申报。
附:光荣执教、从教30年申报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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