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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验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0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实验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改办〔2016〕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拟申报评审实验技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取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者。

二、测试原则

坚持师德与业务考察并重,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性评价的原则。

三、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统一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测试内容:从事实验工作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本专业在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验技术实际问题案例分析。

四、报名工作及缴费

1.测试人员提交1篇代表性论文(原件备查),人事处审核盖章后,自行扫描(封面、封底、目录、正文,pdf格式,大小不超5M)。

2.测试人员下载并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报名表》,将纸质报名表(4份)、代表作(4份)、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交所在单位。

3.按上级文件规定,测试报名费高级100元,中级50元。

4.5月12日前,相关单位将测试人员花名册、报名表、代表性论文(含电子版)交人事处。

5.相关表格在人事群或人事处网站下载。

五、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人员测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时参加,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测试。

六、测试结果及效用

测试合格证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发。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

武汉轻工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