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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调离手续办理

发布日期:2017-03-10浏览量: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离职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审核,提出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三、经学校审批同意,人事处开具《教职工离校通知单》。

四、按照《教职工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各相关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注销等离校手续,完成后将《教职工离校通知单》返回人事处。

五、人事处办理人事档案调离、工资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