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劳资保险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服务指南- 劳资保险- 正文

“收入证明”格式要求

发布日期:2018-03-13浏览量:

1、出国的收入证明

教职工出国或子女出国需要职工出具“在职及收入证明”的,需要教职工根据对方大使馆或者学校的具体要求,个人提供收入证明的电子版(如需英文版的,请自行翻译),经审核后再打印开具。

2、房(车)贷的收入证明

教职工买房(车)贷款需要出具收入证明的,如贷款银行或其他经办机构有固定格式的纸制证明,请本人提供;如无固定格式纸质证明,根据学校统一格式开具。

3、其它的收入证明

教职工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具收入证明的,将根据教职工的具体要求酌情办理。

上一条:没有了!

下一条:劳资科(社会保险办公室)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