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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1-11 16:22   轻工大行发(2017)2号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我校第二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自2013年聘用,至今已满三年。按照《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鄂人社规〔2011〕2号)、《关于开展全省首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731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9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我校目前在职在岗的第二批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不含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或解聘或终止聘用合同人员;也不含受聘期间由三级岗位晋升为二级岗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聘期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岗位基本要求为基础,以聘期岗位职责任务为重点,侧重考核受聘人员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突出业绩导向。

德:主要考核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纪律、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意识等。

能: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运用专业知识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受聘人员接受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完成岗位工作的主动性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等。

绩: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取得的实际工作成绩、团队建设情况以及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等。

廉:主要考核受聘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情况等。

(二)考核标准是教师聘期内的基本岗位职责与任务(详见武工校党发〔2010〕70号文件中相关教学、科研、学科与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社会服务等规定)。其中,关于量化的教学科研任务,二级岗位人员系聘期六年任务,其考核标准按中期考核标准掌握。机关和直属单位“双肩挑”人员,除量化的教学科研任务外,其他的同样考核。

三、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一)院(部)考核(占60%)

1.院(部)成立聘期考核工作组。由学院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教师代表3-5人组成工作组(报人事处),设计方案,负责本单位受聘人员(含业务在本单位的“双肩挑”人员)考核组织工作。

2.个人总结与述职。受聘人员总结聘期内岗位履职情况,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项目批件、结题报告、专利证书、教材著作、科研论文等),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附件1),并在所在单位述职。

3.民主量化测评。考核工作组召集由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受聘人员所在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代表组成的测评小组(一般不少于15人),听取受聘人员的述职,并对其进行民主量化测评打分(测评表见附件2)。考核工作组汇总测评小组受聘人员的“民主量化测评得分”,取平均分作为民主量化测评结果。

4.个别谈话。考核工作组在单位领导、团队成员、专家代表、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人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认真深入听取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的意见,做好谈话记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

5.按照民主量化测评结果,结合个别谈话情况,经院(部)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公示3日无异议后,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盖章),连同打分后的原始民主量化测评表,一并报人事处。

(二)学校学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下简称师资委员会)考核(占40%)

校师资委员会对全校受聘人员集中进行民主量化测评(测评表同附件2),根据测评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

(三)学校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意见。人事处综合院(部)和校师资委员会两种民主量化测评得分情况和两种考核等次建议,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研定。

(四)向被考核人员反馈考核结果。学校研究审定考核结果后,向被考核人员反馈考核情况,肯定工作成绩,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五)学校形成书面报告,向人社厅汇报聘期考核总体工作。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聘期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可予续聘(续聘起始时间统一为2016年1月1日,一般聘期为3年)。聘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应予低聘或解聘。

六、有关要求

(一)聘期考核事关高层次岗位人员队伍建设,对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推行和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完善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院(部)是聘期考核责任主体,各院(部)要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确保聘期考核工作顺利及时完成。

(二)各院(部)从受聘人员中选取聘期表现突出的二、三级岗位人员及其工作团队,根据他们的突出业绩,重点要发现他们立足岗位,创新创业,积极推进产学研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先进典型,做好宣传工作。

(三)各院(部)于2月24日前将受聘人员工作总结、相关支撑材料、考核表、汇总表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武汉轻工大学

                                                    2017年1月11日

附件【附件2:武汉轻工大学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员聘期考核民主量化测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聘期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湖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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