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
二、进修期限与经费资助
1.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时间为2017年9月~2018年7月。获批教师研修结束回校后,两年内不再安排为期3个月以上的研修。
2.全部培养费由教育部和学校分担。其中,教育部为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8000元,学校资助余下培养费。住宿费由学校资助在省外访学教师每人2000元(限额,凭票报销)。
3.其他费用自理。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1.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培养计划,择优推荐。其中,研修三个月以上且回校工作不满两年的教师、获批公派出国研修并拟于一年内出国的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的教师、2016年以来新引进的教师,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2.拟研修教师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查询相关信息。访问学者申请者事先与拟研修高校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同意,确保能够入选并顺利派出。
3.申请者填写“非学历研修审批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中西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及时上交所在单位。
4.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18日下午17点前将审批表(1份)、推荐表(4份)、一览表(1份)报人事处(均含电子版)。
5.学校根据年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指标,确定推荐人选,将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6.录取人员列入教师培训计划,按程序经相关部门签批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7.申报者一旦录取,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以免造成推荐名额的浪费。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