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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04-26 10:32   审核人:   (浏览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规定

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聘用的在编在岗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要求所报考工种与现聘用岗位和现从事工作一致。

二、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上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不能参加晋升等级考核。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下或未参加考核的年份从任职年限中扣除。

转岗工作不足两年,不得申报现岗位技术工种的升级考核。

(二)申报高、中、初级工考核须满足以下条件:

1.新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学徒期满可申报初级工;

2.工作年限满10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

3.工作年限满20年或从事本工作年限满15年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综合类工种申报高级工须工作年限满20年(综合类工种有:挂号员、校对工、行政后勤管理员等)。

4.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12月。

(三)技师申报条件严格按《武汉工业学院工人技师评聘暂行办法》(武工校行发[2005]8号)执行,技师的聘用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试。以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全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理论知识考试共分两个级别,初、中、高级工为一个级别,技师为一个级别。

(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将在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综合考核结果: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初、中、高级工理论知识考试占40%、技能操作考核占60%;技师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人事处审核盖章后,本人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工考证书等)原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社保综合大楼附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其中,报考技师的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74月25日至5月15日。

2.人事处审查时间:截止至5月15日。

3.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74月26日至5月16日(双休日除外)。

4.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6月19日至624日。

5.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01762409:00-11:30。

(三)证书办理

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后,合格者填写《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盖章后,交人事处统一办理证书。

六、工作要求

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涉及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工作健康平稳进行。

附件【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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