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武汉轻工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要求,现将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突出岗位特点。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武汉轻工大学组织。
三、面试人员分组及面试名单
(一)考生分组
考生分为两组,两组分别在两天进行面试:
1.第一组:包括会计人员(2个)、图书情报人员(2个)、学报编辑(1个)等共5个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
2.第二组:包括管理人员(6个)、学生辅导员(2个)、高教研究(1个)等共9个管理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
(二)面试资格递补情况
会计人员岗位考生熊文铱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由考生范伟递补;
学报编辑岗位考生张婷自愿放弃资格,因该岗位无考生可以递补,该岗位面试人数减少一人;
高教研究岗位考生谭冬冬、江俐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由考生李惠伶、王时雨递补;
管理岗位考生丁莎莎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应由考生胡冰恒、雷洁琼二人递补(笔试成绩并列),其中胡冰恒自愿放弃资格;
辅导员岗位考生张梦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由考生刘曦递补。
以上递补均在资格复审阶段进行。面试公告发布后,若再有面试考生弃权,根据规则将不再递补。
(三)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面试分组 |
招聘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陈思颖 |
214230091024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魏小燕 |
214230092005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王文迪 |
214230092617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程筱涵 |
214230101021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石宇虹 |
214230104914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胡培蕾 |
214230105607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马慧 |
214230105728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范伟 |
214230109302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李梦兰 |
214230112106 |
第一组 |
会计人员 |
蒋鋆 |
214230121603 |
第一组 |
图书情报人员 |
陈丽 |
214230090818 |
第一组 |
图书情报人员 |
周寅 |
214230100424 |
第一组 |
图书情报人员 |
杨慧云 |
214230120622 |
第一组 |
图书情报人员 |
舒畅 |
214230122614 |
第一组 |
图书情报人员 |
杨小容 |
214230125026 |
第一组 |
学报编辑 |
赵盼 |
214230100919 |
第一组 |
学报编辑 |
贺欢 |
214230108528 |
第一组 |
学报编辑 |
周舟 |
214230125429 |
第二组 |
高教研究 |
张凌云 |
214230101419 |
第二组 |
高教研究 |
王时雨 |
214230102425 |
第二组 |
高教研究 |
李慧伶 |
214230107620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侯承君 |
114230010129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卢银华 |
114230012205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王亚男 |
114230014621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刘芳 |
114230021128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张馨雅 |
114230022313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田琦 |
114230025910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魏晓晴 |
114230030718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叶青 |
114230031606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王宇明 |
114230032514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舒畅 |
114230033112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周娴 |
114230034512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叶婷 |
114230035518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何晟 |
114230036724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王未君 |
114230037528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徐橙玮 |
114230041911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张辉 |
114230071204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雷洁琼 |
114230073213 |
第二组 |
管理人员 |
张怡君 |
114230075214 |
第二组 |
辅导员 |
胡蔓菁 |
114230025219 |
第二组 |
辅导员 |
刘健昌 |
114230036306 |
第二组 |
辅导员 |
吴立 |
114230040613 |
第二组 |
辅导员 |
张桥 |
114230080229 |
第二组 |
辅导员 |
刘曦 |
114230083109 |
第二组 |
辅导员 |
陈世龙 |
114230083910 |
四、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面试分为公共科目面试和专业科目面试两大部分。面试成绩中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科目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
(三)公共科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试题3道,主要测查对教育工作的认知和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团队协作、举止仪态、心理抗压等通用能力。公共科目面试满分100分。
(四)专业科目面试分为专业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专业笔试采用统一组织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测试具体根据岗位实际分为若干小组,分别采用实践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专业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50%。
各岗位面试内容及方式一览表
测试方式
岗位 |
公共科目面试 (满分100分) |
专业科目面试 |
专业笔试 (满分100分) |
技能操作测试 (满分100分) |
专业 技术 岗位 |
会计人员 |
结构化 面试 |
专业岗位服务相关能力笔试 |
会计电算化应用技能测试 |
图书情报人员 |
图书馆业务技能操作测试 |
学报编辑 |
学报编辑业务测试 |
管理 岗位 |
高教研究 |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与服务相关能力笔试 |
无领导小组讨论 |
管理人员 |
辅导员 |
五、面试规则与程序
(一)公共科目面试(结构化面试)
具体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规范》执行。
(1)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2)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3)引导员负责按抽签顺序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4)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5)答题时间为10分钟,答题到9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6)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7)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二)专业笔试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擦等。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计算器、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
(3)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核验。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纪律等规定。
(4)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离场,否则视为违规。
(5)考试时间为1小时。考试进行中,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6)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人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7)专家封闭阅卷。
(三)技能操作测试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抽签编号。
(2)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3)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考生按要求进行技能操作。
(4)操作时间结束,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操作。
(5)考生操作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65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年7月26日— 27日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2天内完成,每组考生面试在当天完成。
(一)第一组:2017年7月26日(第一天)上午8:00-9:00进行专业笔试(考生提前15分钟,即上午7:45进入考场),9:30开始按岗位分组同时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下午2:00开始进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生提前40分钟,即下午1:20进入考场)。
(二)第二组:2017年7月27日(第二天)上午8:00-9:00进行专业笔试(考生提前15分钟,即上午7:45进入考场),9:30开始按岗位分组同时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下午2:00开始进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生提前40分钟,即下午1:20进入考场)。
(三)面试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1.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考点设在1号教学楼。
2.技能操作考试考点根据考试内容设在相关机房或实验室。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www.whp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武汉轻工大学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