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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武汉轻工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7-07-18 14:51   审核人: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武汉轻工大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要求,现将2017年武汉轻工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突出岗位特点。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武汉轻工大学组织。

三、面试人员分组及面试名单

(一)考生分组

考生分为两组,两组分别在两天进行面试:

1.第一组:包括会计人员(2个)、图书情报人员(2个)、学报编辑(1个)等共5个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

2.第二组:包括管理人员(6个)、学生辅导员(2个)、高教研究(1个)等共9个管理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

(二)面试资格递补情况

会计人员岗位考生熊文铱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由考生范伟递补;

学报编辑岗位考生张婷自愿放弃资格,因该岗位无考生可以递补,该岗位面试人数减少一人;

高教研究岗位考生谭冬冬、江俐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由考生李惠伶、王时雨递补;

管理岗位考生丁莎莎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应由考生胡冰恒、雷洁琼二人递补(笔试成绩并列),其中胡冰恒自愿放弃资格;

辅导员岗位考生张梦自愿放弃资格,按照规则由考生刘曦递补。

以上递补均在资格复审阶段进行。面试公告发布后,若再有面试考生弃权,根据规则将不再递补。

(三)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面试分组

招聘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第一组

会计人员

陈思颖

214230091024

第一组

会计人员

魏小燕

214230092005

第一组

会计人员

王文迪

214230092617

第一组

会计人员

程筱涵

214230101021

第一组

会计人员

石宇虹

214230104914

第一组

会计人员

胡培蕾

214230105607

第一组

会计人员

马慧

214230105728

第一组

会计人员

范伟

214230109302

第一组

会计人员

李梦兰

214230112106

第一组

会计人员

214230121603

第一组

图书情报人员

陈丽

214230090818

第一组

图书情报人员

周寅

214230100424

第一组

图书情报人员

杨慧云

214230120622

第一组

图书情报人员

舒畅

214230122614

第一组

图书情报人员

杨小容

214230125026

第一组

学报编辑

赵盼

214230100919

第一组

学报编辑

贺欢

214230108528

第一组

学报编辑

周舟

214230125429

第二组

高教研究

张凌云

214230101419

第二组

高教研究

王时雨

214230102425

第二组

高教研究

李慧伶

214230107620

第二组

管理人员

侯承

114230010129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卢银华

114230012205

第二组

管理人员

王亚男

114230014621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刘芳

114230021128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张馨雅

114230022313

第二组

管理人员

田琦

114230025910

第二组

管理人员

魏晓晴

114230030718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叶青

114230031606

第二组

管理人员

王宇明

114230032514

第二组

管理人员

舒畅

114230033112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周娴

114230034512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叶婷

114230035518

第二组

管理人员

何晟

114230036724

第二组

管理人员

王未

114230037528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徐橙玮

114230041911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张辉

114230071204

第二组

管理人员

雷洁琼

114230073213

第二组

管理人员

张怡

114230075214

第二组

辅导员

胡蔓菁

114230025219

第二组

辅导员

刘健昌

114230036306

第二组

辅导员

吴立

114230040613

第二组

辅导员

张桥

114230080229

第二组

辅导员

刘曦

114230083109

第二组

辅导员

陈世龙

114230083910

四、面试内容及方式

(一)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面试分为公共科目面试和专业科目面试两大部分。面试成绩中公共科目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科目面试成绩×4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60%。

(三)公共科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试题3道,主要测查对教育工作的认知和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团队协作、举止仪态、心理抗压等通用能力。公共科目面试满分100分。

(四)专业科目面试分为专业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两部分。专业笔试采用统一组织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的方式。技能操作测试具体根据岗位实际分为若干小组,分别采用实践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专业笔试和技能操作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测试成绩×50%。

各岗位面试内容及方式一览表

测试方式


岗位

公共科目面试

(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面试

专业笔试

(满分100分)

技能操作测试

(满分100分)

专业

技术

岗位

会计人员

结构化

面试

专业岗位服务相关能力笔试

会计电算化应用技能测试

图书情报人员

图书馆业务技能操作测试

学报编辑

学报编辑业务测试

管理

岗位

高教研究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与服务相关能力笔试

无领导小组讨论

管理人员

辅导员

五、面试规则与程序

(一)公共科目面试(结构化面试)

具体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规范》执行。

(1)面试考生必须提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按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2)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3)引导员负责按抽签顺序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4)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5)答题时间为10分钟,答题到9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到10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6)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7)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二)专业笔试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黑色签字笔、铅笔、橡皮擦等。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计算器、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及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规。

(3)考试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便核验。由监考人员宣读考试纪律等规定。

(4)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离场,否则视为违规。

(5)考试时间为1小时。考试进行中,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6)考试结束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人员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7)专家封闭阅卷。

(三)技能操作测试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闱,抽签编号。

(2)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2名以上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3)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考生按要求进行技能操作。

(4)操作时间结束,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操作。

(5)考生操作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总成绩达到65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7726日— 27日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2天内完成,每组考生面试在当天完成。

(一)第一组:2017年7月26日(第一天)上午8:00-9:00进行专业笔试(考生提前15分钟,即上午7:45进入考场),9:30开始按岗位分组同时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下午2:00开始进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生提前40分钟,即下午1:20进入考场)。

(二)第二组:2017年7月27日(第二天)上午8:00-9:00进行专业笔试(考生提前15分钟,即上午7:45进入考场),9:30开始按岗位分组同时进行技能操作测试,下午2:00开始进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生提前40分钟,即下午1:20进入考场)。

(三)面试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1.结构化面试、专业笔试考点设在1号教学楼。

2.技能操作考试考点根据考试内容设在相关机房或实验室。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许自己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 “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www.whpu.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武汉轻工大学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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