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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14 14:13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现岗位为专任教师或系统承担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学任务的专职学生辅导员。

二、申请认定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专科毕业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合格;

(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四)有高等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三、网上报名(3月21日-4月2日)

(一)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网上申报”,阅读“网上报名使用手册”和“报名须知”(附件1),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其中“所学专业” 从“类型一(研究生),”“申请任教学科” 从“类型二(本科)”中选填相同或相近的三级科目

(二)确认所填内容无误。提交成功后,系统生成报名号。牢记密码及报名号,以便修改及现场确认;

(三)按页面设置提示正反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签名”处签名确认,按要求粘贴相片(另交同底相片1张);

(四)申请人录入《高校申报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交院(部)。

四、院(部)评议、审核与上报(4月3日-4月7日)

各院(部)认真对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申请材料,按名册顺序整理后交人事处。

(一)《高校申报花名册》汇总表(负责人签字、盖章,含电子版);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填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并签名);

(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面);

(四)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五)符合认定条件的国内学历(毕业证),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上查询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或1990年~2000年的成人学历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或证明书;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可免);

(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教授、副教授可免;师范专业毕业需注明);

(八)《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院部分党委书记签字,盖章);

(九)《体检表》(附件4,贴相片,仅填个人基本信息,校医院集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各1份(附件5,3或5名测评专家签字,并盖公章;师范专业毕业需注明);

(十一)一学年以上的教学任务课表。教务系统打印,院(部)确认,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公章。其中辅导员课表还需学工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五、现场确认

时间:4月8日-4月9日

地点:人事处502室

要求: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六、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

申请补发或换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于秋季办理。

申请者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6)2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校档案馆办理);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换发教师资格证者还需提供原证书。

七、有关要求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持证上岗和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必备条件,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需申请资格认定的教师。

申请者到人事处网站/进修培训栏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附件”(含附件1~6),并按说明和要求填写打印。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因材料不完备无法完成申请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附件(网上发布)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2018年3月5日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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