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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02 09:39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即A类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信息查询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阅读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办法和选派简章,对照申报项目条件,先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4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填报各项内容,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准备申报资料(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说明详见附件1),交所在单位。

(三)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与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量,拟定本单位推荐意见。

(四)提交材料

4月15日前,各单位汇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将申请表、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纸质、word格式电子版)等申报资料交人事处。

(五)评审上报

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校内评审,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资助政策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奖学金生活费。

(二)学校发放第一次工资(按期回校后兑现),减免相应教学工作量,资助出国外语培训、一次往返国内交通费(武汉至出境口岸城市)等。根据轻工大行发[2020]42号文件规定,获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且按期回校者,学校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特别提示

(一)申请人申请时需已获正式邀请。

(二)申请人申请时需国外导师本人提供简历并签名。

(三)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已获批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留学单位。

(四)获批人员派出前外语水平须达到合格条件,申请时已具备外语合格条件者优先录取。往年外语达标但已过有效期的,可以申请,但派出时外语必须达标。

五、工作要求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提高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养、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政策传达到位,积极组织,努力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教师出国研修。


附件:1.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说明(网上发布)

2.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网上发布)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2021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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