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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0-18 15:02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现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科研、指导培养教师等方面表现突出,原则上除达到《“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

2.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近6学年(2015年9月-2021年7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4.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室任务。

5.思政课教师优先推荐,现任校级领导不参评。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成员中至少有3人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专业示范带领作用。

2.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工作室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工作机制健全,能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能及时评价、持续改进,能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

2.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推荐名额

全省高校共评选25个。我校推荐名额1个。各院(部)可向学校推荐1人。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对照评选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表格(见附件),并提供支撑材料,交所在院(部)审核。

2.院(部)遴选。院(部)成立评议小组,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议,择优推荐,10月2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3.学校推荐。学校汇总推荐人选,复核申报材料,组织评议评审。其中对主持人教学实绩的考核,采取推门听课和同行及学生评议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同意,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名师工作室”评选推荐工作,是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专家名师打造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激励一批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有利于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各院部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认真组织,严把思想政治关和师德关,保证质量,积极推荐,宁缺勿滥。


附件:2021年湖北名师工作室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网上发布)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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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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