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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协议制聘用人员招聘启事
2017-03-21 15:29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制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外国留学生招生、教育、管理、协调和服务等校内外事务,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三)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熟悉国家关于外国留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并需要在外国留学生公寓内居住办公;

(四)男性,35岁以下(截止至2017年4月1日),英语专业或在英语国家完成学历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良好英文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五)有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3月29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1份,并提交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等。笔试前5名进入面试程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考察:用人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若有放弃资格者或不合格者,学校可依据成绩依次递补后续应聘者。

(五)公示、聘用: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过校园网人才招聘专栏(网址:rsc.whpu.edu.cn)公示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后工资标准为约4000元/月;另根据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奖励,全年不超过24000元。

(三)聘用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行政楼614室

联系人:李建俊老师

电话:027-83912601

武汉轻工大学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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