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负责工会所有物资、设备的管理工作;
2.负责教工活动中心协调管理和服务,设备的操作、使用、日常保养维护;
3.负责工会开展的各类活动的摄影摄像以及后期编辑制作存档;
4.协助负责工会文艺体育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5.做好工会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35岁以下,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理科专业优先。
2.能尽快掌握多媒体设备、音响灯光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尽快掌握摄影摄像、PS、AE等图像视频处理软件的操作,熟练使用电脑办公系统,具备良好的文字工作能力,
3.具有一定的工会活动组织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认真细致,服从安排,热情待人。
5.全职在岗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6月20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1份,提交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四、招聘程序
1.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等。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3.考察:用人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若有放弃资格者或不合格者,学校可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后续应聘者。
5.公示、聘用: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过学校网站公示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后工资标准约4000元/月;
3.聘用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4.根据需要提供校内集体宿舍(需按学校规定缴纳租金)。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南门1号楼408室。
邮 编:430023
联系人:王欣 027-83955806
E-mail:1531359385@qq.com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