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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2017-11-27 15:53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负责来华留学和出国留学具体事务的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负责优本项目渠道拓展,提升数量和质量;

2.负责师生出国学习交流手续办理,留学程序规范建设及其氛围的营造;

3.负责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工作;

4.做好部门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能吃苦、肯干事,善于总结思考;

3.具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和网络系统;

4.热爱教育管理工作,原则上要求至少工作一个聘期(两年);

5.为方便在留学生宿舍值班,男性优先,35岁以下(截止至2017111日),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良好英文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

6.英语专业或在英语国家完成学历教育,或熟悉国家关于外国留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或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12月4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填写报名申请表1份,并提交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四、招聘程序

1.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等。笔试前5名进入面试程序,若不足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只有一人进入面试,则由面试小组决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3.考察:用人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递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若有放弃资格者或不合格者,学校可依据成绩依次递补后续应聘者。

5.公示、聘用:通过上述程序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过学校网站公示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2.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后工资标准为约4000/月;

3.聘用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武汉轻工大学行政楼614

联系人:李建俊老师

电话:027-83912601

 

                           武汉轻工大学

                                                                      2017年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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