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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3-08浏览量:
校内有关教职工:
根据校人事[2012]4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3月起调整博士租房补贴标准,并补发2011年9月首批发放租房补贴博士的半年租房补贴差额。
请相关教职工留意查阅第一次工资变化,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科(电话:83955541)。
上一条:关于2012年1月晋升薪级工资的通知
下一条:2011年部分新进教职工公积金补扣补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