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部门职责

人事处 人才工作办公室 部门职责

发布日期:2025-08-27浏览量: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才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订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和人才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3.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校内非事业编制用工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人才计划与项目的选拔、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

6.深化人才人事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育、评价、激励、流动机制,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7.承担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8.做好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管理工作。

9.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改革校内分配办法、完善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体系,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调整、保险、福利等工作。

10.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报备、审批等手续。

12.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