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学校实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
2.制订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校内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3.负责组织制订学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
4.负责教职工的招聘、引进、使用、服务、考核与奖惩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各类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人才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和聘期考核。
6.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梯队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人才引育、评价、激励、流动机制,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7.承担学校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聘及相关工作。
8.做好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和博士后科研人员管理工作。
9.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改革校内分配办法、完善以岗定薪、优劳优酬的分配体系,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调整、保险、福利等工作。
10.负责人事信息化建设工作。
1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报备、审批等手续。
12.负责校内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
13.完成上级与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