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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职称晋升后工资待遇兑现的说明
2010-01-07 00:00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12月份,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一部分教职工的职称得到了晋升,其相应的工资待遇也将发生变化,现将工资待遇兑现作如下说明:

1、此次职称晋升的同志,一次工资和在岗综合津贴从聘任的下一个月起兑现,从12月份起执行新标准,并补发10月、11月差额部分;

2、工资调整遵循职称职务就高原则,此次只调整职称晋升、工资增加的教职工;

3、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院(系、部),管理人员在岗综合津贴由学校年底统一核拨。此次涉及职称晋升的同志,在岗综合津贴从聘任的下一个月起由院(系、部)进行调整,课时津贴标准调整由院(系、部)研究决定,请各院(系、部)做好相关同志工资待遇的衔接工作;

另外,王春生、薛涛、张林霞、孙宇美、王继刚、覃晶晶、余华琼等同志于20095月任命为科级干部,以上7人目前处在试用期,将在组织部干部定岗文件下发后,根据定岗情况进行调整和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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