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5月份,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通知,一部分教职工的职称得到了晋升,其相应的工资待遇也将发生变化,现将工资待遇兑现作如下说明:
1、此次职称晋升的同志,一次工资和在岗综合津贴从聘任的下一个月起兑现,从6月份起执行新标准,并补发2月、3月、4月、5月的差额部分。
2、目前工资调整遵循职称职务就高原则,此次调整对象只涉及职称晋升且工资增加的教职工。
3、实行经费包干制的院(部),专任教师课时津贴、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在岗综合津贴标准调整由院(部)研究决定,请各院(部)做好相关同志工资待遇的衔接工作。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人事处劳资科,电话839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