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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9-12浏览量: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校人事[2012]4号文件精神,从2012年9月起,开始发放第三批青年博士租房补贴。第三批发放对象包括今年新引进博士和培养博士。其中,新引进博士以来校报到时间为准,培养博士以取得博士双证且学籍材料回校时间为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3年,每年按12个月发放,每月随一次工资发到个人账户。
上一条:关于提高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教职工职称晋升后工资待遇兑现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