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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降温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26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临近期末,正值盛夏,全校广大教职工在持续高温下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发扬了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请各单位在妥善安排好期末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广大教职工的降温防暑工作。学校将发放降温费,标准为100/人,在7月第一次工资中执行。

请广大教职工留意7月份第一次工资。

人事处

200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