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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全校教职工发放取暖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5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临近期末,全校广大教职工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发扬了不畏寒冷、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请各单位在妥善安排好期末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广大教职工的取暖防寒工作,学校将发放取暖费,标准为80/人,在12月份第一次工资中执行,请注意工资变化。

人事处

200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