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机构介绍 | 人才引进 | 人事政策 | 师德建设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教发中心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人事政策>>劳资保险>>国家>>正文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03-13 16:27   审核人:   (浏览次数:)

(十二)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重新参加工作之日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他受处分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也可以作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

六、按照本人标准工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可以将地区生活费补贴、。因工残废补助费与本人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基数,原来享受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干部退休、退职后,到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不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如果从没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退休、退职到有地区生活费补贴的地方居住的,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时,应当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在内。

有保留工资的干部,退休、退职时,其保留工资原则上不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基数,如有特殊情况.暂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酌情处理。

七、《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护理费的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其具体数额,由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但是不要超过当地一般机械行业二级工的标准工资.

八、退休于部去世以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和遗属生活照顾,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按照原单位在职去世于部的待遇办理。供养直系亲属范围,按现行规定办理。

九、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提高退休费标准的,要经过批准。中央党政机关和党的关系在中央党政机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由中央党政机关批准;地方党政机关和党的关系在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批准。

十、《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中“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是指按照财政部有关差旅费的规定办理。

十一、退休、退职于部因病住院的伙食费和就医路费,由本人自理。因工残废的退休干部,旧伤复发必须到外县治疗的,需经负责发给退休费的单位同意,、县级卫生行政机构批准;到外省治疗的,需经负责发给退休费的单位同意,省级卫生行政机构批准。他们的就医路费,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据实报销;住院伙食费,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补助三分之

十二、干部退休、退职的时候,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易地安置的,当年的离休工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由原单位拨交接受地区有关部门,下年由接受地区列人预算支付。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去世后,从去世下月起停发离休工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十三、干部离休、退休、退职以后,如果支付费用的单位撤销或合并,其费用由撤销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或合并后的单位继续发给。

十四、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退休、退职干部,由县以上单位发给退休、退职证。证件由省、市、自治区按照统一式样印制。

十五、在军事系统无军籍的干部,可以按照、《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办理。离休、退休、退职的,按照易地安置的办法,由地方有关部门接受安置

十六、戴帽的地、富、反、坏分子,达到退休年龄的,可参照《暂行办法》中有关退职的规定,作退职处理。

十七、退休、退职干部因为违犯法纪被判处徒刑的时候,在服刑期间应该停止享受各种退休、退职待遇,并且收回其退休、退职证件_服刑期满恢复政治权利后的生活待遇,由发给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十八、离休、退休、退职于部的档案。属于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以内者,其档案由中央有关部门保管;其他干部按照当地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十九、按照《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需要改为离职休养和改变退休费标准的,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如果原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由撤销单位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办理;没有上一级主管单位的,由现在发给退休费的单位负责办理。

二十、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与原单位的在职干部一样。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于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暂行办法》),现对若干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各地在试点中先行试办,并请在试点中,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经审定后,在普遍实行《暂行办法》时,再通知各地区、各部门统一执方、

 

上一页 下一页 [1 2 3 4 5 6 7]
关闭窗口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版权所有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常青校区行政楼502室  027-83955541